职技鉴〔2011〕7号
有关市职业技能鉴定(指导)中心,省直有关单位: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,我省于7月5日组织召开了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申报工作座谈会。根据会议精神,请各相关单位将申报示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材料于7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我中心。 联 系 人:马军、占曼莉; 联系电话:0551-2647574; 传真电话:0551-2623670; 电子邮箱:ahjnjd@126.com。
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