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技鉴[2011]10号
各市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研究室、职业技能鉴定(指导)中心、省直有关单位: 现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秘书专业委员会《关于举办安徽省秘书职业师资培训班的通知》转发给你们,请你们通知有关单位派员参加,并直接向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报名。 附件:关于举办安徽省秘书职业师资培训班的通知.doc
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